政策 | 国务院近日发布文件,跟保健食品行业相关的有3项,涉及备案、广告、分支机构设立
时间:2020-10-10
近日,李克强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对14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给出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其中跟保健食品行业相关的有3项,涉及备案、广告、分支机构设立。本公众号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
1、文件45条规定,保健食品企业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之前因为国内保健食品企业地域分布不均、各省局技能监管不一致等问题,造成各地相关部门资料和存案时刻不一致的问题。“国产保健食品存案跨省通办”实行后,保健食品企业将享受更多的便利,节省很多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也能减轻一些省局技能和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有助于保健食品存案的顺畅开展。
2、文件31、32、33条规定,保健食品相关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对于保健食品企业拓展业务和发展销售网络有非常大的帮助,过去分支机构的开设,以改革较好的杭州为例,从核名到执照发布,一般需要10天左右,如果遇到一些问题不一致的,必须企业人员当场提交文件,时间人力成本很大。而业务开展须以分支机构报备(非独立核算企业除外),由此造成业务的进展缓慢,文件实施后,对于保健食品企业全国业务的开展将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网络审查的实行,将会减轻相关部门的人力精力。
3、文件第54条规定,保健食品和特医生产企业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对于保健食品企业发布广告,将会大大减少流程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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