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12-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5月2日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附件:2.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现予印发。
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和主要生产工艺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批准情况适时调整和增补。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
附件: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xlsx